近年來,一批住房租賃企業增長迅速,租賃市場在快速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企業盲目擴張、租金收付缺乏監管,以及“高收低租”“長收短付”等行業風險問題。記者了解到,今年7月13日南京印發了《住房租賃企業租賃資金銀行監管實施細則(試行)》,并將于9月1日起施行。
《細則》要求,住房租賃企業在監管銀行設立1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與監管銀行簽訂監管協議,明確監管方式、權限、規程等事項。住房租賃企業單次收取租金超過3個月的,或單次收取押金超過1個月的,應當將收取的租金、押金納入監管賬戶,并通過監管賬戶向房屋權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還押金。
新規實施在即,8月20日,針對南京浦云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青城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的“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南京市鼓樓區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南京市江北新區住房建設與管理中心、南京市房屋租賃指導中心聯合發布通告,進行風險提示。
【風險提示通告】
1、浦云公寓分別于2020年12月4日、2021年7月5日,兩次被南京市江北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021年7月20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銳驥因涉嫌租賃合同糾紛,被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傳喚。信用中國網站顯示,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已將浦云公寓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具體情形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2、青城公寓在南京從事房屋租賃經營活動時,涉嫌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2021年7月6日,經南京市鼓樓區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現場調查核實,通過登記的住所無法聯系該企業,辦公場所已無人辦公。同時該公司未按規定辦理經紀機構備案、租賃企業開業報告手續。2021年7月8日,該公司被南京市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該通告提醒,市民應注意研判風險,謹慎與上述兩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關聯機構進行租房交易、開展業務合作。租客在租房時切記查看租賃企業資質,企業是否開設租賃資金銀行監管賬戶,盡量不要一次性支付超過三個月的房租,減少財產損失和法律風險。(記者 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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