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網訊(記者 彭錫)12月7日,由省政府新聞辦主辦的《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以下簡稱:29條措施)新聞發布會在昆明舉行。會上,云南省科學技術廳副廳長高俊表示,“29條措施”從3個方面提出了創新人才培養引進激勵的具體政策。
“‘29條措施’將開發利用好國際國內科研人才資源,完善科研人才引進政策。”高俊介紹,對自然指數排名前100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畢業的博士、ESI全球前1‰學科畢業的博士來滇從事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直接給予省基礎研究面上項目支持。支持外籍科學家申報省科技計劃項目。探索省科技計劃項目經費跨省使用。
賦予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在全社會營造鼓勵大膽創新、勇于創新、包容創新的良好氛圍。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我省重點產業、領域科技發展需求,遴選國內外頂尖科學家,給予持續穩定的科研經費支持,在確定的重點方向、重點領域、重點任務范圍內,由領銜科學家自主確定的研究課題,自主選聘科研團隊,自主安排使用科研經費。從省科技計劃項目經費中列支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不納入“三公”經費統計范圍,不受零增長要求限制。落實《云南省容錯糾錯辦法(試行)》,健全符合云南實際的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容錯機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和風險防控機制。
“最后是培養具有創新活力的青年科研人才隊伍。”高俊表示,加大對青年人才科研項目資助力度,鼓勵青年人員在重大科技攻關中、重要崗位上歷練。支持青年科研人才擔任省級重點實驗室負責人,牽頭組建團隊承擔重大科技專項和重點研發項目。加大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后備人才及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的選拔力度,加強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青年科研人員的科技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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