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網訊(記者 夏方海)1月14日,記者從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重大政策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云南省擬定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退役軍人優待證信息采集建檔立卡,4月在全省全面啟動申領工作,2022年年底前完成優待證申領各項工作。
為了扎實做好優軍服務保障工作,云南省制定印發了《云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22部門關于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從榮譽激勵、生活、養老、醫療、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其他優待等8個方面,明確現役軍人優待目錄清單19條,現役軍人家屬優待目錄清單38條,殘疾軍人優待目錄清單36條,退役軍人優待目錄清單37條,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優待目錄清單37條。
據了解,優待證作為持證人彰顯榮譽的載體、享受優待的憑證,由退役軍人事務部統一制發,按照退役軍人事務部的部署安排,申領前,申請人應到戶籍所在地完成建檔立卡工作。
優待證持證人可以享受國家《關于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及我省《實施意見》目錄清單中明確的優待服務,可以享受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與有關合作單位簽署的各類優待協議明確的優待服務,可以享受各地面向本地優待證持證人的優待服務以及社會各界主動提供的優待服務。具體可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網站查詢或到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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