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網訊(記者 夏方海)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責。1月14日,記者從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重大政策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十三五”以來,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就。
●制度體系更加健全。以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為基礎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逐步形成。大病保險制度、社會救助制度、養老托育服務等一系列關系人民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制度安排逐步建立健全。
●服務設施更加完善。全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已經全部達到了“20條底線”要求。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公共衛生體系也在加快構建,全省每千人醫療衛生機構的床位數達到了6.89張,超過全國6.46張的平均水平。建成養老服務機構1168個,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2681個,養老床位達18萬張;建成兒童福利機構47個,村級兒童之家14304個。全省廣播電視綜合覆蓋率達到99%以上。
●保障能力更加穩固。社會兜底能力和保障水平都在顯著提高。截至2020年底,集中供養和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1980元和1280元;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年分別達到了7680元和4500元;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90%,與全國平均水平持平。
●區域城鄉更加均衡。129個縣(市、區)全部實現了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比例達到了100%,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5個百分點。啟動實施3個國家級區域醫療中心試點項目和滇東北、曲靖、滇南、滇西4個省級區域醫療中心項目建設,推動實現了就近享有高水平的健康服務。
責任編輯: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