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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離職管理制度》,規范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辭任、解任、任期屆滿等離職情形。制度明確了離職生效條件、移交手續、離任審計、未結事項處理及離職后的忠實義務、股份轉讓限制、責任追究機制等內容。董事辭任需提交書面報告,若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則須待補選后生效。離職人員須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工作移交,并簽署《離職交接確認書》。離職后五年內仍負有忠實義務,保密義務持續至商業秘密公開。離職半年內不得轉讓所持公司股份,且不因離職免除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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