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6月30日前全面建立林長制,4月13日至18日,深圳市林長辦赴南山區、寶安區、光明區和龍崗區督導調研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現場考察了森林、濕地等自然資源本底情況、災害預防和巡查等管理情況;會議聽取了各區林長辦全面推行林長制的進展、困難和下一步計劃;針對古樹名木、濕地保護、森林病蟲防治、執法等進行了研討。
督導組強調,各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落實好主體責任和屬地責任,進一步提升林業治理現代化水平。編制《實施方案》要總攬統籌全區,結合資源稟賦等自身條件制定舉措。要增強緊迫感,倒排時間任務,盡快出臺《實施方案》和配套制度,盡早籌備召開林長制動員部署大會,確保各項工作有效落實。
目前,深圳正舉全力全面推進林長制。各區組織體系已全部建立;坪山、龍華、深汕特別合作區的實施方案已出臺,并召開了動員部署大會;其他各區也正抓緊出臺實施方案和配套制度,動員部署工作有序開展。部分街道明確了林長制推行的領導機構和工作職責,抓緊落實經費,充實護林員和監管員隊伍,林長制責任體系正逐步建立。(陳日強)
來源:?廣東省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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