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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關于支持民營建筑業企業強信心穩增長促轉型的十條措施》。
文件提出,鼓勵民營建筑業企業強強聯合。各級住建部門要加強與發改、財政等部門協調,爭取在年度建設項目計劃中明確一定數量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或標段,鼓勵優勢民營建筑業企業單獨或與實力較強的大型骨干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以聯合體形式完成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企業業績申報。支持民營建筑業企業強強聯合,組建大型投資建設集團,集聚企業資質、人才、技術、資金、管理等資源優勢,增強市場競爭實力,參與省內、外大型項目建設,進一步提升民營企業的品牌影響力和市場占有率。
同時,陜西省提出,強化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政策執行。各地要按照國企民企平等對待要求,破除市場準入壁壘,跟蹤面向民營等中小建筑業企業預留采購份額的惠企政策落實,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民營等中小建筑業企業提供的,應當專門向民營等中小建筑業企業采購。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民營等中小建筑業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民營等中小建筑業企業采購。
文件提出,落實擔保保函制度減輕企業負擔。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農民工工資等保證金,加快推行電子保函,暢通便捷服務渠道;各有關單位和部門應積極支持建筑業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自主選擇銀行保函、擔保公司保函或保證保險替代現金的保證形式,進一步緩解企業流動資金壓力,有效降低制度性成本。
搭建國企與民企幫扶互助平臺。各地要支持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加強合作、互利共贏,列入省級重點培育的國有建筑業企業應遴選省內1家以上優勢民營建筑業企業達成戰略合作協議,開展點對點幫扶,在工程承攬、人才培養、技術創新、項目管理等方面予以扶持,助力民營建筑業企業發展壯大。省廳將對重點培育國有建筑業企業幫扶民營企業的情況進行跟蹤問效。
陜西省還提出,引導民營企業參與智能建造。各地要積極鼓勵優勢民營企業投資參與技術研發、產業基地建設和智能建造項目建設,對獲得國家、省級智能建造產業示范基地的部品構件生產企業,研發建筑技術產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對經濟社會發展推廣驅動作用明顯的技術創新型企業,具有一定施工能力的,可用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所承攬過的業績代替企業業績直接申請省級許可權限內相應類別相應等級的施工總承包資質及相關專業承包資質。
落實建筑業企業專業作業資質備案制。各設區市住建部門要及時回應因我省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取消勞務資質,導致建筑勞務企業跨省承攬業務受限的訴求,認真落實住建部“將施工勞務企業資質改為專業作業資質,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規定,依照建筑業專業作業企業備案流程,加強跟蹤指導服務,快速辦理備案手續,降低建筑勞務企業準入門檻,拓展中小民營建筑業企業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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