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工作方案》(下文簡稱為《方案》)印發,確定全省將開展駐鎮幫鎮扶村工作,全域全覆蓋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方案》顯示,駐鎮幫鎮扶村計劃將分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力爭到2022年,全省脫貧攻堅成果進一步鞏固拓展,鎮村同建同治同美取得顯著成效;第二階段,到2027年,鄉村振興取得戰略性成果,鎮村面貌實現根本改變;第三階段,到2035年,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目標總體實現,鄉村基本實現現代化。
《方案》明確,駐鎮幫鎮扶村將分類分級幫扶全省1127個鄉鎮:第一類重點幫扶鎮,即粵東粵西粵北地區12市和肇慶市綜合實力較弱的鄉鎮共600個,分為省直單位和中直駐粵單位、珠三角6市(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屬地市直屬單位三個層級開展幫扶。對省際邊界、少數民族地區、重點老區蘇區所轄鄉鎮予以重點支持。第二類鞏固提升鎮,即粵東粵西粵北地區12市和肇慶市綜合實力相對較強的鄉鎮共301個鄉鎮,由屬地縣(市、區)自行組團幫扶。第三類先行示范鎮,即廣州、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7市的226個鄉鎮和各地下轄行政村的街道,由屬地市結合實際全面推進強鎮興村。
《方案》中一大亮點,是組團式結對幫扶。其具體做法是:與領導干部定點聯系涉農縣(市、區)、新一輪區域對口幫扶、脫貧攻堅期間定點幫扶關系相銜接,統籌整合“萬企興萬村”、農村科技特派員等,深入開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研力量”組團結對幫扶。
其中,600個重點幫扶鎮由珠三角6市、省直單位和中直駐粵單位、屬地市直屬單位按5:2:3的比例組團結對幫扶;301個鞏固提升鎮,由屬地縣(市、區)參照省的做法自行組團幫扶;珠三角地區226個先行示范鎮,由屬地市、縣結合實際開展多種形式幫扶。(記者喻淑琴)
責任編輯: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