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深圳正式發布營商環境4.0改革政策,提出26個領域共計222項改革任務,著力解決一批制約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的突出問題。
本輪改革提出在全國率先開展商事登記行政確認制、率先放寬部分領域市場準入、獨立公平競爭審查等十大改革試點。在放寬市場準入方面,推動出臺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清單,進一步放寬科技創新、金融投資、醫療衛生、交通運輸等領域市場準入;探索出臺鼓勵外商投資的前沿技術領域特別管理措施清單。
此次4.0版提出要打造全市統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數據要素交易平臺、企業服務平臺等十大功能性服務平臺,其中將構建統一的企業服務體系,以“深i企”為統一歸口,建立全市統一的市場主體服務平臺,實現政策統一發布、訴求統一收集、事項統一辦理。
此外,此次4.0版提出,深圳將推進十大營商環境前瞻性立法。加快推進反不正當競爭、社會信用以及數字經濟、智能網聯汽車等領域十大立法,推動立法與產業創新相協調,為新經濟產業有序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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