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上月底印發了《海南省支持電動汽車換電站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指出,將重點在海口、三亞、儋州、洋浦、瓊海、萬寧等區域開展試點工作,其他市縣也可根據市場需求,開展試點工作。
IT之家了解到,試點場所方面,重點在環島旅游公路驛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車站、港口、機場。試點行業方面,重點在出租車、網約車、公交車、客運班車、中重型商用車等應用領域開展試點。
給予換電站建設補貼方面,《指導意見》顯示,原則上,依據《海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暫行管理辦法》進行補貼。對服務于重型車輛、巡游出租車、網約車、公交車、城際客車、旅游班線等換電模式重點應用領域,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建成投運,通過驗收且接入省級平臺監管的換電站,一次性給予項目設備投資額 15% 的建設補貼。換電站的建設補貼為一次性補貼,不得重復申領。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補貼費用由省、市(縣)各承擔 50%。各市縣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提高補貼標準,推動換電產業的發展。(作者:懶貓)
責任編輯: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