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關于要求全省住房公積金行業進一步加強新冠疫情防控和積極應對暴雨洪澇災害影響的通知,對于受疫情洪災影響有困難的單位,可以少繳或者緩交公積金;對于有困難的的家庭,可以提取本人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通知的主要內容有:
一、對于受疫情洪災影響有困難的單位,可以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期限不超過12個月;或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待企業或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二、對受新冠疫情和暴雨洪澇災害影響,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審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三、調整住房公積金業務服務方式,關閉或減少實體大廳服務,采取網上預約,優先選擇線上渠道“不見面”方式。
四、加強住房公積金系統容災備份,進一步完善管理機制,確保住房公積金業務安全和數據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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