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5日電(記者劉碩、戴小河)記者2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為遏制利用寄遞渠道實施違法犯罪多發勢頭,推動強化寄遞安全法治化治理,最高檢日前向國家郵政局制發最高檢第七號檢察建議,促進寄遞行業堵塞管理漏洞,健康持續發展。
制發“七號檢察建議”有哪些考慮?
最高檢副檢察長陳國慶介紹,近年來,隨著我國寄遞行業的快速發展,利用寄遞渠道實施販運毒品等違法犯罪呈現大幅上升態勢。檢察機關對辦理的寄遞違禁品犯罪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分析,經最高檢檢察委員會審議決定,于2021年10月20日向國家郵政局發出了“七號檢察建議”,同時抄送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等12個有關部門。
最高檢第二檢察廳廳長元明介紹,當前寄遞違禁品犯罪類型相對集中,違禁品種類繁多,包括毒品、槍支彈藥爆炸物以及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各類物品。其中,檢察機關辦理相關案件中,涉及寄遞毒品、槍支彈藥爆炸物案件數量大。據統計,2017年至2020年,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共起訴寄遞毒品犯罪6063件11235人;起訴寄遞槍支彈藥爆炸物犯罪5290件8782人;起訴寄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犯罪537件1153人。
元明表示,“網絡+寄遞”已成為犯罪的重要形式,通過物流寄遞渠道實現人貨分離、人資分離,司法機關查辦難度大。相關毒品、槍支彈藥爆炸物等違禁品通過寄遞渠道流入社會,危害十分嚴重。“近年來在毒品等犯罪案件呈一定幅度下降的情況下,利用寄遞渠道實施的相關犯罪卻逆勢上揚,值得我們高度警惕。”元明說。
“七號檢察建議”包括哪些內容?
“七號檢察建議”指出,近年來不法人員利用“網絡+寄遞”形式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大幅攀升,但寄遞行業監管涉及多個管理部門,郵政管理力量薄弱,統籌協調機制不健全,安全問題成為制約行業健康發展的短板。同城直送、眾包配送和智能快遞柜等新業態不斷涌現,但沒有執行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等制度。物流寄遞、跨境寄遞數字化、網絡化日趨復雜,一些大宗貨物托運行業也從事寄遞業務,安全監管職責主體不清。
檢察建議書還指出,郵政管理部門與公安、司法機關協作配合不夠;部分寄遞企業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等制度在執行中流于形式;相當一部分從業人員法律意識、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淡薄,防范寄遞違法犯罪的意識能力有待提高。
最高檢在檢察建議書提出建議,全面深入調研寄遞安全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新時代強化寄遞行業安全監管的政策措施;對同城直送、眾包配送和智能快遞柜等寄遞新業態,以及大宗貨物托運行業從事寄遞業務等問題,商有關部門出臺相應管理規定,完善行業規范,消除監管盲區;完善寄遞行業日常監管、行業自律、信用懲戒、行政處罰相結合的全方位監管體系,加大日常巡查、專項檢查工作力度,通過定期、不定期檢查、抽查或明察暗訪等方式,實現常態化監管。
檢察建議書中還提出,建議細化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三項制度”的操作規范,推廣驗視留痕、人臉識別、二維碼掃描、寄遞系統與身份信息綁定等經驗做法,推進實名收寄和收寄驗視制度落地落實。督促寄遞企業加大物品驗視和安檢環節投入,逐步配備智能化程度高、便于攜帶的安全檢查設備和專業檢查人員。健全行業誠信制度和退出機制,將寄遞企業涉案情況納入信用體系。并且,建議健全從業人員考評機制,適當提高關鍵崗位入職門檻;完善從業人員培訓制度;積極開展預防寄遞違禁品宣傳。
如何確保“七號檢察建議”落實?
元明表示,檢察機關將持續加強與郵政管理、交通運輸管理、商務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常態化聯絡聯動機制,以問題為導向,加強研討會商;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寄遞違禁品犯罪,形成震懾效果,為落實“七號檢察建議”創造有利條件。
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司長金京華表示,國家郵政局將嚴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安全準入,強化源頭治理;健全行業信用管理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施信用懲戒;加強安全培訓教育,不斷提升從業人員違禁物品辨識能力;積極開展預防寄遞違禁品宣傳。
金京華介紹,國家郵政局將推進寄遞渠道安全監管“綠盾”工程建設,加大營業處理場所視頻聯網、安檢機聯網“兩聯”應用;抓好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三項制度”落實;加大日常巡查、專項檢查工作力度,不斷加強和改進寄遞安全監管工作;深入開展寄遞渠道涉槍涉爆隱患整治、野生動植物保護、“掃黃打非”等專項行動;探索建立符合寄遞渠道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的部門協作模式,對公安、司法機關通報的寄遞企業涉行政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理。
據悉,國家郵政局還將加強基礎保障能力建設,推動健全完善基層監管隊伍、支撐體系和保障條件,積極爭取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增強寄遞安全監管力量;完善行業安全制度體系,推動制修訂《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和安全檢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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