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昆明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昆明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相關內容。
提質養老服務
近年來,昆明市老齡化進程逐漸加快,老有所養已經成為人民群眾關心的重大民生問題。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全市60周歲以上人口為121.82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4.4%,65周歲以上人口已達88.72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0.49%。當前,該市養老服務取得初步成效,但還存在失能護理機構不足、醫養結合不深入、居家上門服務網絡薄弱等痛點堵點問題,迫切需要地方性法規整合各方面力量推動問題解決。
《昆明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共十章,五十七條,以完善養老服務體系、規范養老服務工作、推動養老事業和產業協同發展為目標,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為重點,在總結昆明立法經驗和充分借鑒外地經驗的基礎上,在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服務設施建設、統籌城鄉養老服務發展、強化人才隊伍建設、提升醫養康養融合水平、強化扶持和監督管理等方面突出地方特色。
《昆明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條例》內容,將構建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醫養康養結合發展的體系,加強服務設施建設的力度,提高養老服務城鄉統籌水平,加大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力度,提升醫養康養結合水平,強化政府、部門和基層組織職責,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工作,共創全社會支持養老服務工作的良好格局。
關注供水安全
目前,昆明主城供水已形成“七庫一站一江”多水源保障格局。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建設持續推進,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城市供水覆蓋面積不斷增大,對城市供水的水量和水質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源及供水設施建設與改造有待加強,配水管網布局有待優化,多水源聯合調度的應急供水能力亟待提高,二次供水設施存在因管理維護主體不明確、管理不規范導致的水質安全隱患。
《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的修訂,在與上位法和國家政策保持一致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了城市供水用水活動,重點在二次供水的管理,確保供水安全,維護供水用水雙方合法權益、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完善。該條例將于2022年1月1日起修訂施行。
《條例》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管理統一納入適用范圍,并從供水工作實際出發,調整了市,縣(市、區)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修改了從事城市供水經營活動單位的準入方式;明確了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對水費的欠付;確定了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的委托運行管理方式;調整了部分法律責任的處罰額度,確保過罰相當。
《條例》強化了水源、供水設施的規劃與建設,將逐步推進水源互聯互通和城鄉一體化供水,并從制水設備、消毒產品、涉水材料、出水水質等方面規范了利用城市公共供水從事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活動的管理。
此外,《條例》還規定了每月水質信息發布、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數據共享、居民生活飲用水衛生監測信息公示、水質定期檢測和報告等制度,提升了水質安全保障水平。
云南網記者 王瓊梅 攝影報道
責任編輯: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