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國家發改委與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和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通過適度超前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優化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環境,著力推動新能源汽車下鄉,釋放農村地區消費潛力,實現適宜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地區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鄉鄉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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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下鄉撬動了鄉村地區配套市場的藍海,但需要引起產業鏈各方注意的是,相較城市充電場景,充電基礎設施下鄉存在著明顯的“鄉村特色”。
“鄉村地區建設充電樁主要面臨三個問題。”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技術部副主任、中國充電聯盟主任劉鍇告訴記者,一是鄉鎮居民居住相對分散,導致充電設施建設難度大、工程量大,電纜敷設、投資成本高;二是鄉鎮區域相對封閉,人員往來較少,公用充電設施使用率低,企業投資建設的意愿不強;三是農村電網存在局部供電能力不足、線網欠壓、容易停電等突出問題。“但與此同時,鄉鎮地區的消費者住房相對寬裕,大多數一戶一院,具備建設自用充電樁的良好條件,這是城鎮地區不可復制的最有利因素。”他說。
在充電基礎設施布局下沉市場的過程中,資金投入和投資回報短期內不成正比,且配套建設、運營服務、經營維護等方面尚不完善。另外,由于鄉村地區地廣人稀,導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較為分散,相較于城市而言,充電樁利用率低,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之間未能實現良性循環。
“充電基礎設施下鄉,首先要解決農村農網問題。”中電聯電動交通與儲能分會充換電業務部主任劉博文強調說,三農政策出臺后,國內農網建設突飛猛進,但依然存在網架結構薄弱、部分地區供電能力不足、信息化系統覆蓋率和實用水平較低等問題。因此,在農村地區建設充電設施時,需針對不同應用場景,深入分析充電樁布局建設的適應性。
“汽車充電設施作為較大功率的用電設備,會加劇農網電能負荷問題的出現,同時還會引發電氣安全方面的隱患,包括用戶接地問題、電線質量問題、漏電保護問題等。此外,現有農網負荷特性具有典型的季節性及日負荷特點,若不加以用電指引,無序充電勢必會引起配電網供需不平衡的問題,農網普通負荷和充電負荷的矛盾將逐漸顯現。”劉博文認為。
賈懷宇也指出,一般情況下,農村的電力接入有限,電網電力容量規劃也不是很大,而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一般都是大功率,對電力容量的需求較高。目前來看,農村地區不具備如此大的擴容條件。另外,從城市充電基礎設施的配套來看,充電樁主要依附于公共停車場,會遵循城市建設的一些消防規范和管理標準,但在農村地區極少有專門規劃公共停車場的概念,主要是在家門口或路邊充電,由此也產生了安全和管理方面的問題。
政策賦能、樁企云集,直指鄉村充電市場的廣闊天地,但從現實層面來看,充電需求較低、投資回報慢、難以形成規模效益,成為不少企業從城市走向鄉村的阻礙。作為充電樁下鄉的主體,管理難、盈利難成為充電樁企業下鄉路上的“堵點”。
“鄉村充電設施比較分散,單站規模較小,導致后期其運營和維護成本較高,再加上農村電動汽車保有量偏少,使得整個新能源充電市場的發展速度相對偏慢,企業也難以形成規模化經營,投資收益率相對較差。因此,從運營角度來看,目前還沒有出現一種能夠支撐整個場景落地的較為成熟的商業模式。”賈懷宇表示。
“對于充電運營商而言,在農村地區布局充電網絡,運維成本更高,尤其在偏遠或是更下沉的地區,備品備件以及一定頻率的巡檢等費用支出會大幅增加。”趙宇說道。
可見,在新能源汽車下鄉的大趨勢下,對充電樁運營企業也提出了新挑戰。對此,香山股份相關負責人表示,充電樁企業應根據鄉村地區人口密度、出行距離和充電需求,合理規劃布局充電樁,提高充電便捷性。同時,對于地理位置偏遠、售后服務和技術支持難以覆蓋的地區,可通過建立遠程診斷、維修系統,提供在線客服和技術支持。
“如今,特來電不斷加大投資力度,力求將充電設施覆蓋到更多的城市區域,同時也積極推進與各級政府合作,共同完善鄉村充電網絡的建設。除此之外,我們還積極創新運營模式,撬動社會資本,招募有資源、有能力的中小合作伙伴參與其中,推廣縣級經銷商模式,共同開發縣鄉級充電市場。”賈懷宇介紹說。
采訪中,有不少業內人士指出,提供更加便利完善的充電服務,還需充電運營商、各級政府等多方協同,同時他們還表達出對出臺充電基礎設施下鄉補貼政策的期待。
在第九屆中國國際電動汽車充換電產業大會上,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市場智電處處長張楊表示,充電設施要“有人建”、“有人管”。“現在鄉村地區的充電站、充電設施的運維,運營商的確面臨非常大的成本壓力。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政府應統籌各方資源,加強頂層規劃設計,細化鄉村充電設施布局規劃,在用地保障、財政補貼、專項政策等方面予以傾斜;積極展開社會化運營,采取特許經營的方式,引導充電樁適當超前建設。”他說。
賈懷宇表示,今后鄉村充電樁市場的發展仍要依靠相關政策和配套細則支持,適度降低縣鄉市場的開發難度,并借助于地方政府的力量,進行統一規劃或者統一招標,鼓勵社會化運維,為城鄉百姓提供更加便利完善的充電服務。
香山股份相關負責人認為,鄉村市場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不應簡單效仿城鎮模式,需要與當地企業合作,由政府牽頭進行監管、招標、組織用地、聯合電網等工作,這樣才更具可行性。考慮地方特性、投資回報周期,結合新能源汽車普及程度和分布區域以及集中區域布點等,政府在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對鄉村地區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給予一定支持和補貼。企業和個人則可根據自身需求和經濟實力,投資建設充電樁。
對此,劉鍇表示,針對農村地區公用充電設施使用率低、企業投資建設意愿不高的問題,可以在鄉鎮地區采取特許經營模式,依法依規確定一家企業承擔鄉鎮充電樁建設工作。針對鄉鎮的特殊生產生活要素和經濟發展情況,支持企業在偏遠地區提供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維管理服務,從而彰顯公共充電樁“持槍站崗”的公益屬性,起到兜底作用。這樣,真正做到充電設施“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續”。
(國家發改委、中汽協、充電聯盟、中國汽車報)
來源:國際能源網/充換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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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