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溫州市城鄉住房工作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住宅銷售管理的通知》。《通知》自8月23日起施行,暫行一年。
《通知》要求,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通過“限房價、競地價”、“限房價、限溢價、競地價”等房價地價聯動措施,合理確定土地起拍價,嚴格控制溢價率和樓面地價,引導市場主體理性拿地,防止地價過快上漲,保持土地市場平穩健康。
根據《通知》,自施行之日起,市區已通過招拍掛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首次申請辦理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的,應根據樓面地價、合理成本、產品品質、區域均價等因素,合理制定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并在申請辦理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前向市區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會商指導小組申請價格指導。經會商指導確認的新建商品住房指導價格,作為該項目申請辦理預(現)售批次的最高平均價格。
《通知》提出,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參考價格發布機制,重點對熱點住宅小區二手住房交易價格進行監測,落實交易參考價格在金融信貸等應用。加強二手房價格信息公開,提高二手住宅價格透明度,引導市場理性交易,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操縱市場價格、掛牌價虛高、抱團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及市場亂象,切實規范二手房市場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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