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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黔西南州堅持“為民、利民、便民、及時”的原則,對依法參加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救助對象,對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按照“先保險后救助”的原則,進行分層分類救助,打通重特大疾病患者“最后一公里”民生保障底線,切實減輕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經濟負擔,有效緩解貧困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為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體系,進一步減輕救助對象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范因病致貧返貧,筑牢民生保障底線,黔西南州根據《貴州省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相關要求,對一類人員的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未成年人,救助保障不設起付線,救助標準比例為100%;對二類人員的低保對象、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救助保障不設起付線,救助標準比例為70%;對三類人員的低保邊緣家庭人口、相對困難職工,救助保障起付線為1000元,救助標準比例為60%;對四類人員的意外致困職工、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條件,在申請醫療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調查之日前12個月內,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付合規醫療費用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規定的重病患者,救助保障起付線為2000元,救助標準比例為50%。
黔西南州對醫保系統內明確身份標識的救助對象,在省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未在定點醫療機構實現“一
站式”即時結算的,可到縣級醫保經辦窗口或鄉鎮(街道)社會救助“一門受理”窗口申請,辦理醫療救助。起付線實行年度累計且只計算一次,慢特病門診和住院年度救助限額合并計算,醫療救助年度支付限額為每人5萬元。救助對象經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后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實行傾斜救助,傾斜救助的保障范圍是“基本醫保‘三目錄’內、超出醫療救助限額之上”的高額費用,救助比例為75%,年度累計再救助限額為每人5萬元。(吳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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