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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公布5起藥品領域犯罪典型案例,震懾違法犯罪,其中包括一例涉醫保藥品犯罪案例。
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錢”“救命錢”。然而,利用醫保騙保購買藥品的現象時有發生。
非法收購、銷售騙保藥品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不僅危害藥品安全,而且破壞醫保基金安全和藥品市場經營秩序,必須依法從嚴懲治。為有效懲治非法收購、銷售騙保藥品這一行為,今年3月6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明確了適用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或詐騙罪。
從涉醫保藥品犯罪典型案例看,某些犯罪嫌疑人作為倒賣醫保騙保藥品“中間商”,“一對多”從醫保人員或騙保者手中收購騙保藥品,在違法犯罪活動中起著重要作用,因此公安機關將其作為打擊重點,深挖非法收購、銷售醫保藥品幕后組織者,能夠有效切斷“回流藥”產業鏈,實現精準打擊。
嚴懲倒賣醫保藥品行為事關藥品安全、醫保基金安全,也事關人民群眾權益保障。執法司法機關要持續對相關違法犯罪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堅決斬斷伸向醫保基金的黑手;相關部門要強化日常監管,嚴把藥品流通環節每一道防線,堵住醫保基金“跑冒滴漏”,做好醫療機構管理,形成多部門聯動治理合力,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體系,切實守護好醫保基金安全和藥品安全,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關鍵詞: 醫保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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