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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7月14日訊 (記者 鐘文鑫)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靳東與蕪湖南京新百大廈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文書公開。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文書中與被訴侵權行為有關的事實顯示,被告在其公眾號“蕪湖新百大廈”公眾號發布標題為《南四樓·精品男裝【柒牌】“縱想真絲滑”全場夏季新款滿100元送110·靳東搭配我的前半生》的一文,先介紹了被告商場南四樓精品男裝“柒牌”的促銷活動,下文以“搭配|我的前半生:男人衣品法則”為小標題,介紹原告及其時尚穿搭,其中使用了41張載有原告肖像的圖片。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未經許可在其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使用了載有靳東肖像的41張圖片,侵犯了靳東的肖像權,最終裁定蕪湖南京新百大廈有限公司刊登聲明致歉,并賠償靳東經濟損失5萬元。
天眼查顯示,蕪湖南京新百大廈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13日,注冊資本6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胡雪飛。南京新街口百貨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控制蕪湖南京新百大廈有限公司70%股權,三胞集團有限公司控制南京新街口百貨商店股份有限公司35.99%股權。
關鍵詞: 南京新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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