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背后卻隱藏一個碰瓷詐騙團伙,作案人自認為配合得天衣無縫、毫無破綻,卻終難逃民警的“火眼金睛”。
“警察同志,我因撞到他人賠了8000元,我現在懷疑遭到碰瓷詐騙。”4月23日,興仁市公安局東湖派出所接到劉某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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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春稱其于4月22日駕駛三輪摩托車在興旺路中段正常行駛中,與其平行的一輛白色本田車突然向右側變道,劉某春緊急避讓過程中撞上右側一名騎共享單車的男孩,隨后到醫院檢查,該男孩大拇指骨折,經向醫院咨詢,治療需花10000元左右,該男孩家長稱因要全家外出,選擇私了,要求劉某春賠償8000元即可。
賠償后,劉某春越想越感覺不對勁,遂報警,請求警方調取事發路段監控視頻,還原案發經過。
經過警方查看視頻,畫面中的白色本田車突然無故向右側變道的舉動引起民警注意。經過進一步研判,發現其中果然有“貓膩”,本田車主王某被廣東警方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該案可疑點越發凸顯,進一步偵查,鎖定案發當日到醫院為男孩索賠的男子系邱某,興仁公安立即將邱某列為上網臨控人員。5月7日,獲取嫌疑人邱某在遵義市余慶縣活動的軌跡信息,在余慶警方協助下,于當日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奉某某、邱某、張某某、胡某某、孟某某5名嫌疑人,扣押涉案車輛1輛。
經審訊,嫌疑人如實交代了通過碰瓷手段對劉某春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辦案民警在涉案車輛內發現大量協助作案工具,判定該團伙作案并非1起。
繼續縝密偵查、深挖案件,加大研判力度,掌握該5名嫌疑人組成以奉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關鍵性證據,當把鐵證擺在嫌疑人面前時,5人交代先后在省內盤州市、貴陽市、威寧縣、織金縣、石阡縣,云南省曲靖市、昭通市,四川省樂山市、宜賓市等地,共作案15起。
審訊得知,該團伙作案專門挑選駕駛三輪摩托車車主為作案對象,利用三輪車車速較慢的特點,尋找機會作案。并利用2名未成年人扮演“受害者”,事先將2人身體某些部位弄傷,另2人扮演未成年人“家屬”,一旦發生事故,便到醫院檢查,隨后采取“私了”賠錢手段達到其詐騙目的。
該15起案件受害人被騙金額1000至12000元不等,由于作案團伙提前將身體弄傷,導致發生“事故”后,當事人都愿意選擇賠償息事寧人,并未產生懷疑,才致使該團伙連續作案15起。
“感謝你們,要不是你們警察負責,我怎么都想不到自己是遭遇碰瓷詐騙。”當民警向超跨三省9縣市提取受害者筆錄時,石阡縣的受害群眾毛某某驚訝道,其被該團伙采用同樣的手段騙走10000余元,民警向其表明案件事實時,其連連道謝。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發生事故后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時拍照、錄像,保存證據;同時要堅持報警處理,交警會通過現場勘查、調取周邊監控等方式,依法判定雙方責任,不給碰瓷者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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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3